大皖新闻讯 6月2日上午7点左右,安徽泗县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接到热心工人报警称,他们在泗县潼河路和东三环交叉口附近一工地施工时,发现一只小鸟,很像是猫头鹰。
接到求助后,开发区派出所民警、辅警迅速赶往现场了解情况,并联系泗县林业局自然保护中心。经辨认,该幼禽体型较小,羽毛尚未丰满,确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,而且是猫头鹰幼崽。
民辅警对小家伙进行了全面检查,发现其无外伤,只是身体比较虚弱,此后将其送至泗县林业局自然保护中心。
大皖新闻记者 许佳 通讯员 马训标 杨若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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