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警察同志,我家地里跑来一只有点像猪的动物,你们快来看看!”5月26日,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公安局果珠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,其在耕种的地里发现一只“奇异动物”。
民警接警后迅速到达现场,发现该动物吻鼻部裸露突出似猪拱嘴,四肢粗短、小耳短尾,身体呈现黑白两色混杂。在仔细观察及联系当地林业站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辨认后,民警确认该野生动物为国家保护的“三有”动物——猪獾。
被群众发现的猪獾幼崽
经检查,该猪獾幼崽无明显外伤,应该是外出觅食时迷路,被热心群众发现。随后,在群众的见证下,民警与林业站工作人员将猪獾幼崽送到野外放归大自然。
公开资料显示,猪獾别称沙獾,山獾,是鼬科、猪獾属的哺乳动物。猪獾属于国家保护的“三有”动物(即有重要生态、科学、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)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》规定,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野生动物及栖息地的义务,禁止违法猎捕野生动物、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,情节严重的将受到刑事处罚。
警方提醒,市民一旦发现野生动物出现在非栖息地,不可私自救助或盲目放生,应第一时间报警求助或者联系林业部门,切勿盲目捕捉或者饲养,应确保野生动物得到科学有效的救助。
红星新闻记者 顾爱刚 图据镇雄警方
编辑 何先锋 责编 李彬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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